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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1999年7月1日)
教体艺厅[1999]6号

  现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方案(试行) 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原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原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结果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87)教体字022号]精神,决定建立与五年一次的大规模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相衔接的“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以下简称“监测网络”),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为做好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监测网络的目的

  及时掌握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发展动态,为进行学校体育、卫生方面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客观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网络的组成与管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由中心网站、省级网站、监测站、监测点校组成。

  中心网站:全国设中心网站。

  省级网站:承担监测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网站。

  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市)和高等院校设监测站(分别设中小学监测站、高校监测站)。监测站可设在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高等院校校医院或其他体育卫生专业机构内。

  监测点校:接受监测的学校为监测点校(其中高校监测站即监测点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监测工作。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对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宏观管理与领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具体管理,并具体负责本地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的建立和运行由地方自愿申报,教育部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提出自愿承担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的申请,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审核批准后纳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统一管理。

  三、监测站、监测点校与监测对象的确定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小学监测站1-4个(具体数额由各地自定)、高校监测站两个。

  每个中小学监测站确定4所小学、4所中学(其中城乡小学、中学各2所)作为监测点校,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2所高等学校为高校监测点校。监测点校原则上应从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校中选择。

  每个监测点校的6-22岁学生均为监测对象。

  四、抽样方法监测采用整群抽样调查方法。

  确定监测点校后,以监测点校全部学生为监测样本。如要再进行抽样,可以年级分层、以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监测样本;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监测样本数为限。

  五、样本分组与样本含量

  6-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8个年龄组。鉴于各地小学生入学年龄不一,6岁年龄组学生样本数量不作具体规定;7-22岁大、中、小学学生每个监测点校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原则上为50人以上。

  六、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见监测项目表(附表一)。其中,奇数年测血红蛋白,偶数年测粪蛔虫卵。

  七、检测队伍的组成

  以各监测站为基本单位组织检测队伍,检测队伍应尽可能吸收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骨干人员,以当地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及学校校医、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为骨干队伍。

  八、实施安排

  1999年上半年确定第一批监测站和监测点校。以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监测站和监测点校。

  各监测站应建立健全检测队伍,并在1999年8月底前对检测队员进行一次强化培训。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采用统一监测卡片(附表二),由各省按统一规格自行印制。

  各监测站应于每年的9月至10月底以前完成现场检测。

  检测数据实行计算机管理,使用全国统一管理软件。各监测站按统一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将录入监测数据的软盘上报省级网站,由省级网站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中心网站,并由中心网站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和统计分析。

  九、经费与仪器

  监测网络的工作要与学校体育卫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尤其要与日常健康检查、体育达标、体育考试、教育督导等项工作有机结合,尽可能实现一体化,避免重复检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监测网络的建立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并根据监测工作的需要,保证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
  各监测站采用统一规定要求的检测仪器,应按照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统一规定要求配备或补充
相应的仪器设备。

  十、未尽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完善。

  附: 表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项目表(略)

     表二、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网络检测卡片(一)(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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